1634 第 1634 章_悲剧发生前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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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4 第 1634 章

  陈家之前那点儿地是带不走的,这年代就是这样,你离得远了,除非有权有势能够让人看着下头的地不被人糊弄,否则,这点儿地,谁近是谁的,简直是强占有理。

  李秋兰是不能卖地的,地是什么?地是根。她要是想卖,当下那位老古板的七叔就知道她是打算走了不回来,头一个要怀疑她有外心,怀疑她会坏了陈家的孩子(陈明康),到时候怕是走不了。

  所以,只能租,一事不烦二主,顺便找七叔多领几年的地租钱,免得在外头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资金来源。

  七叔既肯放她走,也不在这个上头压她,钱给了,还叮嘱:“外头可不是那么好的,若是有什么,赶紧回来,莫要坏了明康。”

  他对陈明康,早年是补偿,后来就是看重了,又是陈家子弟,血脉里流淌的都是亲缘。

  “您放心好了,我儿子,我还能不在乎”

  李秋兰说话似有一股泼辣劲儿,收钱的动作倒是快,也不用契书之类的,有也看不懂,原主可是不识字的。

  七叔很是尽心地问了他们怎么走,之后又帮着给安排了人家带路做伴儿,至于城里头的关系,还给了个地址和名字,说是早年的友人,可以去问一声。

  这些老辈人的交友,不敢说极广,但极有,呃,魄力。

  夤夜拜访,就敢去说过一次话的人家咣咣咣敲门,不怕被打出去,换成现代一帮夜猫子,要不是关系好,也不敢在凌晨三四点打电话叫人起床说话,只为自己的兴致。

  李秋兰接了地址和名字,心中想着,大约也不是什么深厚交情,不然七叔一家早可以凭着这个上门求个帮助什么的,但估计也认识,又不是自己去求,不怕掉面儿,也能给得大方。

  不管怎么说,这份心是值得感激的。

  道了谢之后就走,很是干脆,陈明康有些念念不舍,陈娟也是,她对这里的感情深厚,别的不说,光是看着家中的锅碗瓢盆都不拿,心里头就不踏实,这是搬家?

  抱紧了自己的小包袱,没敢吭声,陈娟在包袱里带了一套碗碟和一个小锅,特意用薄被裹了,外头看不出形迹来,这是违了李秋兰的意思的,她还怕李秋兰发现,睨了一眼。

  李秋兰没在意,自己也拎着个包袱,里面装着些衣物罢了,对这世上的所有,她都没什么留恋,走得干脆又从容。

  是的,走,他们这一路是要走着去的,两天的路程,跟着某位要去城里头干活的老汉一同,那老汉是隔壁村的,姓余,儿子就在城里头当个小伙计,也娶了妻生了子,就是城里头生活不容易,老汉和老妻不敢去那旮旯里打搅,干脆守着地在村里,只每月来往一两次,给城里头送些田产鸡蛋之类的,略作接济。

  东西不多,也是个心意,农家别的不说,只要勤快点儿,养鸡还是很容易的。

  陈家那些鸡,便被李秋兰一股脑给卖了,正下蛋的母鸡没有卖不出去的,剩下的鸡蛋,全都煮了,并余粮做的面饼,当做路上吃食。

  “这城里头,可不好住啊!”

  余老汉腿脚利落,就是有些驼背,背着一个菜筐子,里头放的都是些才摘下来的菜。水灵灵的,这些菜也不值个多少钱,他却要一趟趟往城里送,只怕在城里的儿子节俭,吃不上个新鲜菜叶。

  这一筐子菜,自己吃不了还能卖些,放不久也不怕,过一阵儿,他还能送新鲜的过去。

  一来一去,都是走路,并不费钱,只要不怕麻烦,时常去都是可以的。

  城中不少卖菜的,不就是附近村子里头的?就是他们这边儿比较远,来去一回脚程快的也要走个两天半,若是摸黑走,倒是能够快些,路上也没什么难走的,就怕妇人孩子胆子小,不敢走夜路。

  余老汉是不怕的,连夜走,还能赶在菜蔫了之前送进去,别的不说,他这菜筐子底下是有一层土的,保持着根须子还沾着土腥气,不至于早早干了。

  “不好住也得住,人不是要往高处走吗?我们康儿,以后定然是要当城里人的。”

  李秋兰宛若儿子的无脑吹,说得陈明康都不好意思了,小脸上有些红扑扑的,眼中很是晶亮,对未来,他也是有着期待的。

  陈娟走得步履沉重,她背的东西重,开头不觉得,走了一半路程,就已经气喘了,陈明康也背着一个包袱,里头装的有书,不比她轻,她也不愿让弟弟帮忙。

  三人中,竟是只有李秋兰最轻松,这也是陈明康和陈娟没在意,若是原主还在,这种时候,陈明康绝对是能两手空空走步带风的那个,原主必要把他的包袱都自己背了的,绝不会像现在这样。

  余老汉看陈娟走得辛苦,渐渐放慢了步子,就是眉间总带着些愁苦,像是担心她们耽误时间一样。

  又走了三分之一的路,他到底伸手帮了陈娟一把,接了那包袱,倒是没对重量多说什么,只催促,“走快点儿,若是不赶着,天黑都没处落脚。”

  晚上他们是在附近村子睡下的,不是借宿,那是要花钱的,找了没人的空屋,凑合着对付了一夜。

  幸而陈娟带了被子,不然他们还真没办法睡。

  李秋兰有些懊恼,她还真把这茬给忘了,物资紧缺的时候,花钱都不见得能买到东西,而陈娟带的小锅和碗碟,也没白带,到底让他们吃了一口热乎东西,余老汉贡献出一点儿蔬菜来,让他们对付着喝了个菜汤。

  陈娟很有过日子的样子,家里头的油不好带,干脆都用在饼子上,把那盐好生包了带上,如此,汤里也不至于没滋味儿。

  这些准备谈不上多么精妙,却都是李秋兰不在意的,就让她侧目了,怎么说呢?得过且过的心一上来,反而不知道普通人是怎么过日子了,果然,她对这样的时代还是有些不喜的。

  李秋兰早就知道自己这个毛病,对不喜欢的就消极对待,好像“跳过”一样,反正这段经历于她就是个过场,多少年只当一霎,便是现在就走,也不会觉得可惜。

  之所以不那么做,一方面还是因为怀有些期待,宛若很多非酋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死心一样,另一方面,就是也没什么特别感兴趣的,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喜欢,那么,想到最糟糕的可能,这一个也就还凑合了,可以坚持。

  不坚持走过剧情那一段儿,好像自己输了似的,莫名的胜负欲。

  在这种矛盾心理之下,做人做事都失去了水准,看着就像是没带脑子似的,反而还不如陈娟这个小姑娘做得好了。

  陈娟东西拿出来没被李秋兰训斥,就很高兴了,夸不夸的,她可不敢想。

  对上陈娟这种满足的笑容,李秋兰就觉得心里头堵得慌,本来是便宜妈,自己不想当也当了,但相处起来,总还是有些感情的,不敢说把他们推到高位,踩在别人头上,可也不想让他们这样好的孩子被别人踩了。

  这又很矛盾了。

  “娘,等到了城里,我也能找活儿干的。”

  陈娟只怕李秋兰不说话是在担心进城之后的生活,主动揽活儿道:“我可以去做佣人,听说能赚不少。”

  余老汉一路都在说城里如何如何的话,他爱说,两个孩子爱听,陈娟也不是白听的,听了就有想法,不是真正的榆木脑瓜,思想也挺灵活,但后面一句就拐回来了,“等我赚了钱,就让弟弟去好私塾。”

  如此自觉的扶弟魔,李秋兰深深看了陈娟一眼,小姑娘眼中都是快活和期待,显然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,这要是自己的孩子,真是能让人憋气死,不,现在就已经很憋气了。

  深呼吸一口气,李秋兰嘴上没应:“进城再说。”

  余老汉在一旁听得羡慕,来劲儿了似的说:“大妹子,你可是有个好女儿啊,多懂事儿,我要是有个女儿啊,我也送去当大户人家的佣人,那可比当伙计赚钱多了。”

  陈娟笑得开心又羞涩,显然得到这样的夸奖,她很高兴。

  陈明康微微皱眉,他可不想有个当佣人的姐姐,但……看看这个,看看那个,他到底什么都没说,就是又有些不高兴,赚钱对他来说,还是太遥远的事情。

  君子,清高啊!

  这半天的路就很好走了,很快就看到了那老旧斑驳的城墙,来来往往的人,各样的都有,短褂短衫的,长袍长衫的,还有穿洋装坐车的,一晃而过,有些鲜亮得扎眼。

  陈娟和陈明康都看得目不暇接,若不是被余老汉提醒了一下,都不知道跟着走路了。

  走得近了,人多了,陈娟有些怕生,拉着陈明康的手,似乎这样就能获得某种力量,陈明康被陈娟拉着,有些不自在,他自诩大了,再没跟姐姐这样拉过手,要挣脱的时候,就听李秋兰说:“康儿拉着你姐姐,别丢了。”

  这一下,他又觉得颇有责任,应了一声,反手握紧,也紧随着大人的脚步,不敢多看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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